2025年3月25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夯实思想根基。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靠前,及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三)全力推进整改。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召开8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各部门全面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细化分解、梳理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按要求进一步整改完善,确保细化目标要求、整改措施精准。
二、聚焦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见底清零到位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组织观看专题片,以及组织人员到警示教育馆实地参观学习,接受党性教育,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深入交流研讨。提高党组理论中心组研讨质效,参会同志围绕学习主题和内容,认真研读有关学习资料,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思考发言。
(2)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一是组织干警学习《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认识以检察履职落实党中央指示精神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众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开展宣传活动。二是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健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单位沟通联系,严格执行会签机制,形成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3)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通过“评查+检查”“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件讲评会等措施,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对业务质效的研判、通报及调度,通过开设“青春微讲堂”、重点案件讲评会等,用“战例教学”强化实战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每案必检”机制,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方式,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4)理清工作思路,提高谋划推动检察工作主动性。一是集中学习上级重点工作部署、上级院质效分析报告和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等。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五河检察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召开重点督办事项点评汇报会,全面分析研判重点工作落实、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及履职办案质效。三是加强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强化办案数据横向对比、纵向分析,为院党组提供参考。
(5)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办理疑难案件,获市级以上典型案事例14件,同比增长180%。二是强化品牌带动效应。党组统筹打造具有五河检察特色的检察品牌和亮点工作,健全典型案例培育机制。三是建立专项工作跟踪督办机制。对上级院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本院党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成立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设专职督办员,相关部门指定联络员,以召开推进会的方式,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3.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主动性。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将27名检察官进行包保分工,落实“一村一检察官”制度。二是相关人员到包保村开展法治宣传、接受政策咨询等工作,包保责任人通过发放宣传单、座谈等方式开展走访,共走访60个村居,普法受众1477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64人次。
(7)增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后劲。一是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督促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把握“可诉性”标准,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二是加大对涉生态保护领域案件“回头看”工作力度。三是依托“府检联动”,加强协作机制作用,推动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
4.切实提高民生司法保障水平
(8)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通过综合履职提升司法保护力度。开展法治讲座,通过线上推送法治案例、微视频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二是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宾馆、网吧等场所接待未成年人登记监管。三是会同县社会工作部探索建立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机制。
(9)提高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一是组织干警进一步学习《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主动摸排线索,扩大司法救助案源。二是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线索及时移送。三是提高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标准,适当加大救助力度。
(10)落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决策部署。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系列论述,聚焦小区消防安全、电梯安全、公共安全等持续开展监督办案。二是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专项活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网络餐饮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督促市场监管、教育部门依法履职。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部门沟通,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畅通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共享渠道,做到检察监督及时性、有效性,持续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5.提高社会治理成效
(11)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一是聚焦群众关切、社会治理痛点(如校园安全、网络诈骗、环境污染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提升干警制发检察建议思想自觉和制发质量。
6.主动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12)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形成检察长统一领导、办案部门各尽其责、新闻宣传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制定责任清单,对普法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压实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普法责任。三是创新载体形式,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法治微视频《任意门后的救赎》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作品,在2025年蚌埠市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一等奖;《法舟渡心 河上重生》检察办案故事被安徽省电视台报道播出,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高墙’”“十佳办案故事”。
(13)充分培育品牌典型案例。一是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年度典型案例发布计划和最高检年度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开展本院优秀案(事)例、检察建议、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多个案例被评为蚌埠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二是通过创作公益诉讼短视频、开展“公益诉讼开放日”活动等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展示生态修复成果。三是结合办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线上的宣传力度,提高线上“两微一端”宣传点击率。
7.提高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监督质效
(14)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一是转变司法观念。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切实做到“三个善于”,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强化证据实质审查,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提高捕诉案件质量。三是强化素能提升。持续开展月讲评、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检察官的出庭应诉等能力。
(15)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一是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办案力度,重点审查涉虚假诉讼案件监督线索,同步开展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扩大民事诉讼监督办案规模,提升对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案件监督率。二是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县直单位的沟通,加大对残疾人、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力度,丰富支持起诉办案种类。三是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县妇联、县侨联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和维权途径,提升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发放宣传册500余册,受众10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和释法说理服务20余次。
(16)提高行政检察工作成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拓展案源。联合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宣传行政检察职能和维权途径,发放宣传册150余册,受众200余人。二是增强行政执行监督线索发现能力。通过与五河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共调取相关案件卷宗近30册,通过研判分析,共制发行政执行监督个案检察建议4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件。三是梳理监督点,提升监督履职本领。对已调取的行政案件予以梳理,对于普遍性、共性问题,通过类案方式予以监督。
(17)促进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求进。一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打破案件线索来源单一问题,积极从12345市长热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处获得案件线索。二是组织公益诉讼领域全体干警参加最高检开展的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会9次,学习全国、省、市、县检察机关办理的新领域先进办案经验和好的办案成效,提升干警办理新领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8.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18)提高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作用。一是组织干警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学习,明确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提升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实时掌握分析不同业务条线监督重点、监督情况,强化内部监督。三是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模式,多角度、全方位将人民监督员工作嵌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织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听证员团队发表评议意见。此次公开听证会开创了“检治结合”矛盾化解新模式,既彰显了司法透明度,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为提升我县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实践样本。
(19)提高法律监督刚性。一是组织干警学习市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工作的提示》《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通知》,提高对证据收集合法性、常见应监督未监督事项的能力。二是结合本院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月讲评”工作机制和案件质量检查机制,通过质效分析提升检察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9.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20)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指示批示,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坚持高标准制发检察建议,提升检察建议制发刚性。
(21)提高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一是落实《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组领导、信访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部门牵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对院年轻干警信访能力培养,安排院年轻干警到县综治中心轮岗值班,由老同志进行现场指导、案例教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0.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22)夯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担当,每半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各部门负责人。二是加强重点岗位、领域、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组织全院干警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自查表。三是通过谈心谈话、廉洁家风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23)抓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院党组书记就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与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加强对重点岗位等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督。二是完善任前谈话机制,围绕思想认识、工作责任、廉洁自律等内容,对新提任中层干部谈纪律规矩和工作责任,提出意见和要求,引导新任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三是紧盯关键少数,院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提出纪律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和监督管理意识,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24)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意识,明确每位成员在管党治党中的具体职责。二是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业务责任和党建与队伍管理责任目标,其中业务责任为分管领域的核心业务指标。
(25)畅通压力传导渠道。一是强化“关键少数”的承压与传压责任,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部门负责人不仅要承担业务指标,更要承担明确的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决议的量化责任。二是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工作,进行“临期催办”。案管部门负责对预警案件进行跟踪,通过系统提示等方式进行提示。
11.坚持严实作风
(26)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一是严格考勤管理,由院领导作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人,成立督查组,共开展效能督查12次。二是严格执行效能督查工作规定,对违反有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依照规定进行效能问责,强化工作纪律要求。
(27)坚持严谨工作作风。一是开展作风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案管部门做好案件全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依托统计系统,开展数据巡查。最高检、省市院共开展业务数据核查24次,有效促进我院数据质量迈上新台阶。
(28)树立正确政绩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办案人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最高检“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摒弃凑数办案、数据美容的思想,准确把握工作重点。二是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制发检察建议,报送市检察院备案。
1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9)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一是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上级有关案例通报,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严明财经纪律。二是严格公务来函接待、事前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办公室做好公务接待事项备案和安排,报销财务人员做好审核把关。
(30)规范差旅报销。一是每半年对各部门内勤开展培训,明确报销注意事项及流程,严格执行外出培训备案制度。二是建立“常态化”动态排查机制,每年年底由检务督察、财务部门联合开展年度差旅管理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审核,按月公示差旅费情况。
13.强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意识
(31)合理配备办案用品。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明确配备必要性、审批原则,从源头杜绝无依据采购。二是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严禁无依据开支、严禁开支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三是审批时需附必要性论证、使用人名单、测算依据等内容,且经集体决策,未附依据或必要性论证的采购支出,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32)有序采购办公设备。一是开展资产采购管理专项知识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二是针对通用办公设备,除特殊情况,资产清理未结束前,一律不予采购,严防闲置浪费。三是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严格资产领用退回登记、严格执行设备采购审批。
14.规范管理工程、采购招标项目
(33)规范招标工作。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采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二是明确招投标资料负责人和管理人职责,负责人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管理人员对项目资料的接收、检查、编码、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服务负责。
(34)规范履行合同。一是完善合同台账,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动态监测机制,杜绝提前支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等情形。二是开展学习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批流程、签订主体、注意事项,严肃合同履行流程监控。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合同资料管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并逐项整理登记。
15.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开展资产管理专项知识培训,明确采购信息录入、管理流程。二是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严格资产领用退回登记,严格执行设备采购审批。三是建立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和报废处置机制,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3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将往来款项清理纳入财务日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账清理,每年末进行全面清查,对一年以上往来款项进行重点监控。二是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落实办案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要求。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6.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37)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一是集中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规定》,明确入额院领导作为主办检察官办理案件范围。二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深入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针对群众首访、首诉,通过带案下访等形式,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三是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月度提示机制,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案管部门对入额院领导提示3次,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4件,办案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38)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如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全面、真实地征求意见。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39)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是规范干部考察工作,保留充足的考察时间,对考察人选考准考实。二是落实政治表现、廉政鉴定“双签字”要求,明确政治表现由政治部主任和党组书记签字,廉政鉴定由纪检组组长和党组书记签字。
18.加强基层党组织各环节建设
(40)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质效,做好两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成效。二是各部门每半年完成党建工作小结,形成针对性意见建议,作为党组工作总结及下阶段计划的重要内容。
(41)充分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党建支撑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窗口部门及办案一线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积极参与中心工作。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案例培育,积极总结成熟工作经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检察品牌建设。
(42)规范开展党组织生活。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落实,规范做好成员签到、学习内容和发言人发言内容记录。
(43)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支部建设,积极推进党员发展,制定党员发展规划。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提升检察能力水平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把握整改根本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继续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两个维护”体现到整改落实全过程、检察履职各环节。
(二)久久为功提升整改成效,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既着力解决当下突出问题,又注重破解深层次矛盾,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于整改已完成的问题,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地、问题是否彻底解决、群众是否满意,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结合抓好成果转化,放大整改综合效应。深入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巡察整改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叠加效应。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等重大部署,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的具体实践中,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2-5062230;邮政信箱: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兴县路1号(邮编:233300);电子邮箱:whxrmjcy@126.com。
中共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