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省委《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和省院“351”工程等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平等护商、便捷暖商、善司惠商的“三商原则”,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力促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真正“为企”。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护航民企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 高位推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谋划研究制定《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企办实事10项举措》,积极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谦抑司法,服务发展”理念,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坚持机制引领,真情“暖企”。建立由检察长靠前指挥、副检察长牵头抓总、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全院上下联动的护企工作机制。落实涉民企案件优先办理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以12309平台为依托,设置民营经济服务热线,成立检察官专门办案组对涉民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结。严格落实涉民营经济线索“双分流”、案件“双审查”和“一案四查”工作制度。建立涉民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将司法办案活动对民企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在办案的同时加强涉民企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利用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法律风险。
坚持问需纾困,真心“亲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助力民企有序复工复产。开展“问需求、保权益”大走访行动、通过实地察看、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民营企业开展“问诊式”走访60余次,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15个。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常态化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与民营企业代表签订《检企共建合作协议》。在县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风险排查等法治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阶段依法告知民营企业有权约见检察长,建立约见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制度,目前已约见多人,得到民营企业家高度肯定。
坚持拓展广度,真情“惠企”。利用广播电视、“一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发布涉民营经济宣传稿件30余篇。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与法同行”法律宣传开放日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普法宣传,有效帮助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强化依法经营意识。针对民营企业醉酒驾驶等常见法律风险,以案释法,印发宣传手册分送民营企业,受到广泛欢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对企业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一件件涉企案件,分析研判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筑牢企业法律“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