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村(社区)儿童主任依法报告意识和履职能力,9月20日上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五河县民政局为全县100余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培训中,未检干警围绕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保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系统解读,重点讲清“什么情况必须报告、谁来报告、向谁报告、怎么报告、不报告有什么后果”。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实践,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组织乞讨等情形,指导儿童主任在日常走访、排查、关爱服务中及时识别线索、规范报告,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二次伤害。
“报告不是‘多管闲事’,而是法定义务,更是挽救孩子的重要机会。”授课干警结合近年来五河县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到位等问题,强调儿童主任作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前哨”,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拖延、遗漏;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下一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强制报告线索发现、报告、处置、反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培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