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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检司联动核查涉食品安全犯罪禁止令执行情况
时间:2026-05-25  作者:黄玉龙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年5月22日五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三中队工作人员,前往东刘集镇对两名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走访,重点核查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及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状况。

本次走访对象为李明(化名)张艳(化名)夫妇二人此前从事熟食加工与销售,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走访中,检察官通过查阅监管台账、核对活动轨迹、面谈询问等方式,对三中队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详细了解二人当前生活情况

经查,二人能够定期报到、轨迹正常、未发现违规迹象。李明患病居家养,张艳照顾其起居,家庭开支由其子承担,基本生活有保障。三中队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日常走访、信息化核查、教育帮扶等工作开展有序。检察官表示,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涉食品犯罪人员适用禁止令是预防再犯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通过常态化走访、不定期抽查、跨部门协作等方式,持续压实社区矫正机构监管责任,确保禁止令刚性执行,杜绝此类人员“重操旧业”

此次专项检查是对社区矫正机构履职情况检验,更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严守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未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此类监督检察,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禁止令执行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通过高质效的检察履职,确保每一份禁止令都“令行禁止”,在捍卫法律尊严的同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平安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