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守门人”,在零售药店负责质量管理、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等工作,对避免用药风险、规范药品经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至关重要。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执业药师是开办零售药店和申请医保定点的必要条件,然而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辖区内仍有部分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及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
何为执业药师挂证?根据相关规定,每位执业药师均需要有固定的、唯一的执业单位,不允许执业药师在多家单位同时执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注册证书挂靠到药品零售企业,名义上充当驻店药师,但本人并不实际在岗工作。通过实地排查发现,辖区内多名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仅提供证书而未履行岗位职责,导致执业药师长期未在挂靠药店实际工作,无法履行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职责。药店通过挂证形式虚假满足法规要求,导致药师资质形同虚设,影响用药安全。
针对执业药师“挂证”乱象,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县市场局、县人社局及税务局调取辖区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及社保缴纳数据,运用模型筛查出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异常数据。在通过实地抽检50余家零售药店,排查出26家存在“挂证”、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即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遂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

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行政部门,通过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了药店的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流程及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悬挂提示牌、未暂停销售处方药,以及药品储存温度不达标等问题。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对涉案的多家药店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肃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用药方便。

处方药问题不容轻视,安全是最大前提。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是保障合理用药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通过“监督+执法”联动模式,既破解了监管难题,也彰显了守护公共利益的决心,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筑牢法治屏障。 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检护民生”初心,推动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守护群众“药箱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