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家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潘家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家华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统一实施财会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