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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五河检察提前介入一起非法狩猎案,捣毁一作案窝点
时间:2020-03-25  作者:马娇娇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面对紧张的疫情防控形势,五河检察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司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坚决打击涉疫犯罪活动。

2019年年底,接匿名举报:贵州省从江县的陆某某在五河常年从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进行“黑色交易”的买卖。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多次同森林派出所进行线索交流、证据调查。2019年12月25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某某。经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交代,其常年从泗洪、明光等地市收购野生动物销往广东、江苏等地,买家、卖家人数较多,野生动物品类繁杂、数量较大。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彻底捣毁“黑色交易”产业链,3月23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卜胜军、朱秀峰同森林派出所侦查人员一同前往滁州明光市古沛镇,捣毁一作案窝点,现场查获非法狩猎工具若干、鸟类死体二百余只。经侦查人员初步辨别,查获的鸟类均属于国家有益、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现场,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就涉案人员锁定、证据收集与固定、案件定性等方面给出数十条意见和建议。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同森林公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卫生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