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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矛盾“主角”达成和解,不料“配角”大打出手
时间:2019-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导语 

因矛盾,双方约架,并呼朋唤友助阵。到达现场后,矛盾双方的主角保持了冷静,相约至一旁单独协商,并达成和解。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助阵的配角却发生口角,旋即持械打成一团。最终,多人因犯聚众斗殴罪获刑。 

20185月底的一个晚上,徐某与陶某等几人在一起吃饭。席间,徐某得知陶某与吴某有矛盾,顿时哥们义气上头,遂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联系吴某约架。吴某将此事告知其父。其父怕自己儿子吃亏,主动邀约亲戚,并通过亲戚邀约他人,一起去现场为儿子撑腰 

双方赶至约架地点后,矛盾的主角陶某和吴某均保持冷静,单独到现场附近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两人准备回到现场各自带人回去之时,徐某与吴某一方的人发生言语冲突,并拿甩棍殴打对方。见有人动手,双方分持砍刀、棒球棍等作案工具打成一团。 

从现场附近赶回的吴某、陶某,一看情况如此,也立即加入打斗。期间,徐某手臂被砍伤。见有人受伤流血,双方遂各自离开现场。后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185月底至9月初,涉案7名被告人陆续归案。 

该案,经安徽合肥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陶某、徐某等7人均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不等刑罚。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日前,合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说 

该案本可以避免,但因为少数涉案人员的不冷静,最终导致7人被判处刑罚的严重后果。生活、工作中,难免会与他人发生矛盾,但一定要保持冷静和克制,合法、文明的妥善处理,切不可采取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手段来发泄情绪、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