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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监督立案挥职能 保护生态出重拳
时间:2018-08-01  作者:马娇娇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蚌埠市森林公安局、五河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打击生态坏境违法犯罪”活动。我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6人,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

     

 2018年7月30日上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五河县东刘集镇天天笑超市店里有人长期收购青蛙。接到举报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位检察人员及时与森林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现场抓获非法捕杀野生动物6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1人。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张大某、卢某、杨某、刘大某、刘小某、张小某六人利用夜晚无人之际,通过撒网、捕捞、手抓等形式,在禁猎期内共非法狩猎蛙类野生动物一千余只。另,经初步询问,魏某以十元每斤的价格非法收购蛙类野生动物,现场查获37斤,估算约615只。

     

此次联合行动共查获被捕蛙类二千余只,数量较大。由于正值炎热盛夏,为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蚌埠市森林公安局、五河县森林公安局一致决定将被捕蛙类予以放生。在依法提取抽检野生动物后,三机关工作人员带领犯罪嫌疑人一同来到五河县森林公园,并亲自督导犯罪嫌疑人将被捕蛙类予以放生。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野生动物是人类共有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态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意义重大。针对当前猎捕野生动物的现状,五河县检察院在坚持依法惩治的同时,通过与相关行政、司法机关的有效沟通,结合案件及时建议森林公安局在林区向周边群众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增强民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有效保护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