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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银行柜员监守自盗,出走三年难逃法网
时间:2017-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身为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储户存款,事发后携款潜逃,终是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信用卡诈骗犯罪对郭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郭某某原系农村信用合作社柜员,发现单位管理漏洞,竟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多名储户的存款转到其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供自己使用,涉案十余万元。同时,郭某某还在五河县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五十余万,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最后终是纸包不住火,当储户发现存入银行的钱款不翼而飞时,遂向警方报案。

案发后,郭某某便潜逃外地,这一躲就是三年,最后因难以忍受巨大的压力于2017年3月10日投案自首。据郭某某交代,其在工作之余还经商,谁知生意不好做,资金周转困难,就打起了银行储户存款的主意,一失足成千古恨,终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储户存款,构成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决定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