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全面排查梳理安全隐患线索。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街道、住宅小区等区域全面梳理、深入排查窨井盖的问题线索。排查中发现,我县多个住宅小区、城区道路均存在部分窨井盖下沉、破损或缺失的情形,这些缺失的窨井盖周边既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围护或隔离等安全防护措施。而且存在问题的小区多为老旧小区,大都位于道路两旁,老年住户较多,人流量较大,夜间光线较暗,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
其次,积极履职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负有管理责任的县城管局、住建局联系沟通,并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予以参与。会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两家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修复,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促进县城管局主持召开由县文明办、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窨井盖权属单位共计16家单位参加的“五河县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推进会”,针对城管局排查的城区内存在的115处窨井盖缺失、破损等问题,确定了《关于加强对县城区影响居民出行安全涉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该方案对治理时间、治理单位、治理方法、治理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为下一步窨井盖的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第三,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窨井盖虽小,可它的权属、管理、监督往往分散在城管、公安、交通、通信等多个部门,尤其是存在一个井盖多家单位使用的情况下,权责交叉不清,十分复杂,我县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制。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2021年8月23日,县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对窨井盖管护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上就职能部门及窨井盖权属单位的“管护工作原则”、“管护工作标准”作出了规定,重点对“管护责任区域划分”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权属单位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权属单位对窨井盖维护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今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问题窨井盖等城市治理的难点、痛点,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打好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监督持久战,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还将多渠道、多角度助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好地提升居民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