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我院第四检察部(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15日,对五河县内校园食堂、农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农贸市场肉类食品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其中包括是否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进行菜品留样、菜品检验登记等情况。检查结果均符合各项食品安全规范和要求。
下一步,第四检察部还将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及网络餐饮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作进一步检查,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卫生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