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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揭幕暨沱湖水域增殖放流活动
时间:2022-04-22  作者:宣德智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今天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沱湖湿地公园举办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启用暨沱湖水域增殖放流活动。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县法院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参加活动。

沱湖是皖北地区最大的无污染淡水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也是我省公布的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沱湖湿地以水生态系统和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为广袤的淮北平原增添了无穷的魅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春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李德成、副县长刘吉鹏、县法院院长张登玉共同为“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揭。随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家林致辞。


柳家林指出,沱湖湿地生态保护一直是我院公益诉讼工作重点。2018年,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沱湖保护区管理处建立了协作机制并成立了沱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联合各部门形成对沱湖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先后开展沱湖水域“退网还湖”“岸线保护”“清河清”等专项活动清理非法养殖点10余处、非法围堰千余亩,违建房屋、酒店、度假别墅40余间,恢复滩地400余亩、查获非法捕鱼船10余艘,并加强滩地修复、截污改道。2021年,针对沱湖水域餐饮酒店污染问题,联合县水利局市场管理局等七家单位开展沱湖餐饮船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沱湖沿岸的餐饮酒店14家共计27条船只。此外,对在沱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情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份,追回3万余元的生态修复费用。在全省打造出了“河湖环境防治+多维度生态修复”的五河模式。

柳家林强调,生态修复基地融入现场庭审、法宣传、增殖放流、志愿者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今后将以湿地公园和筹划建设中的“沱湖生态展览馆”为依托,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府检联动,持续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多赢双赢共赢”,助力沱湖湿地水生态保护工作更上台阶。



揭牌仪式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鲤、鲢、鲫等鱼苗50余万尾,底栖动物螺蛳等10余吨。本次生态修复资金为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生态赔偿金,通过让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方式,一方面对补充沱湖的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具有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最后,为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市、县两级检察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五河县水利局对沱湖保护区核心区水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非法私拉围网占用国有水面及违章建筑侵占水域滩地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及时予以清理。

    下一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府检联动”为契机,持续加强生态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守护五河的蓝天碧水、青山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