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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7-30  作者:赵梦芝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强司法办案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7月28日上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蚌埠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联络指导下,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陈某某与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韩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两场公开听证会。这是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公开听证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一场公开听证会是关于陈某某与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此次听证会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在承办检察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各自举证并发表意见,办案人员也出示了依法调取的相关证据。双方对该案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并详细陈述了各自对案件的观点。会后,与会人民监督员分别对该案发表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并表示:听证会程序规范、效果好,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做到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场公开听证会是关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并阐述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及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针对承办检察官提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韩某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接受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举措表示赞同。

         

         

听证会后,参会代表一致认为,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不仅健全了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而且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增强了执法办案透明度,更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