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时间:2020-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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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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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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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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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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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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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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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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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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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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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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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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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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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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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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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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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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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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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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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五河县域外单位指导、调研、交流及招商引资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五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财政法[2014]347号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转发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2号),我院车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车辆维护运行经费按照财务管理办法从中央及省政法转移经费列支,县本级财政预算未安排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