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1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度五河县“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11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7万元,下降9.9%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152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7.0万元,下降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下降1.8%

(四)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5年部门时,要求县直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县直各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数,并实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五河县财政局

                                 2015-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09.08 411.11 97.98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17.16 317.16  
302 商品服务支出 97.98   97.98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3.95 93.95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0.00

 

附表8: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分经济科目)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46.7 246.7 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0 116.0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9 68.9    
399 其他支出 22.0   22.0  
           
合计 453.6 431.6 22.0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设立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体职能有: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国家公诉、审查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侦查监督、刑罚执行和看管场所监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下辖15个内设科室、局。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队、办公室、监察科、政治处、计划财务装备科和案件管理办公室等。经有关部门批谁,设有中央政法编制66人,现有在编人员61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打造平安五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五河经济社会在皖快速崛起提供良好条件;加强法律监督,建设法治五河,为五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本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6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53.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分经济科目)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46.7 246.7 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0 116.0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9 68.9    
399 其他支出 22.0   22.0  
           
合计 453.6 431.6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