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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左腾宇 2015年1月8日 )
时间:2015-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8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左腾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222件2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4件236人,不批准逮捕28件36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410件55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61件505人,不起诉12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7人,法院判决333件433人,均为有罪判决。

坚持从重从快,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对重大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打击。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重大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抢夺、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05件12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12件183人。如,凌某故意杀人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县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第三天就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坚持宽严相济,增强刑事司法的和谐性。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以及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的公诉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建议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因民事纠纷、家庭邻里矛盾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适用刑事和解20件26人

注重案件质量,增强打击的准确性。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适用法律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进行民主决策,没有出现无罪判决、事实变更、改变定性等办案质量问题。

强化逮捕条件审查,突出羁押的必要性。重视对“逮捕必要性”的证据审查,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轻重、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综合衡量逮捕的必要性。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6人。

落实综治措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措施,开展送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如,县检察院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了法制宣传联系点,不定期地进校开展法制宣传,使在校学生增强了法制意识,减少了违法犯罪。畅通控告申诉渠道,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和规范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74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二、致力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遵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惩腐力度,狠抓职务犯罪查处工作。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26人。其中,贪污案3件9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4人,挪用公款案3件4人,滥用职权案4件7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作有罪判决10件14人。

加强线索评估,提高初查质量。进行案件线索评估,是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否进入初查的重要环节。对接到的案件举报线索登记后,统一审查,逐案评估、评议,强化案件初查的前期工作,成案率和办案质量大幅度提高。初查17件,立案15件,成案率达88%。

突出工作重点,查处腐败大案。县检察院始终把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重大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优先查办。如,职业教育中心原校长张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群众反映强烈。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迅速立案,很快查清张某某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此案提起公诉后,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 按照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制定自侦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图,严格初查、侦查程序,明确承办人的岗位职责;依托案件监督管理应用软件平台,对案件的受理、初查、立案、结案、办案期限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围绕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咨询128次,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43次,在县电视台播放廉政公益广告300余次,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800余条,撰写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各30篇,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6次,向发案单位和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在城关地区显著位置布设大型廉政广告牌,对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侦查监督中,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6人,纠正遗漏移送起诉罪行5起;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有关部门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作了有罪判决。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建立审查报告、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对照制度,及时审查判决书与起诉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是否一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起抗诉5件16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33件,其中,申请执行监督21件,不服生效裁判9件,其他3件。通过审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1份,决定终结审查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对正确的裁判,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强化监督措施,注重监督实效。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会同县司法局对全县14个乡镇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对社区矫正人员又犯罪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收监3人。

四、致力于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管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改进作风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中心,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突出问题,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以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活动的开展,干警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队伍的整体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研究制定了《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党组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领检察人员提高党性修养,严守组织纪律,永葆新时期检察官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各种培训58人次。举办岗位练兵暨法律文书制作竞赛,邀请专家教授为干警进行专业培训,挑选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为全院干警授课等。通过培训,干警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提升,业务技能得到了增强。全院干警共在国家级、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检察理论研究文章25篇。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党的意识、人大意识,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服从县委的安排,及时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执行县委、县人大的决定,紧紧依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将检察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与人大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2014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不多;三是干警的执法观念、执法思想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四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以上问题,我们决心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法治五河建设。

一、加大参与社会治理力度,积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以群众安全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轻微刑事案件快诉办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面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涉检信访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发生在基层组织和重点岗位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坚持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做到文明司法、规范办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增强预防工作实效性。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超期羁押、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处司法、执法领域里的职务犯罪,切实发挥好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保障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注重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深化检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司法作风建设,真正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五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及迅速崛起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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