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作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我院第一检察部(筹)、第二检察部(筹)、第三检察部(筹)工作。
1983.07-1988.05 五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事员;
1988.05-1994.03 五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
1994.03-2000.04 五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2000.04-2000.08 五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0.08-2003.03 五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县城区综合管理执法大队队长,县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03-2010.08 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0.08-至今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