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机构职能: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处理机要文件;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统计、档案及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0552-5053254
政治处
机构职能:
协助院党组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院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政策的落实;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检察队伍的管理工作,落实检察机关干部管理规定;负责向同级人大提请任免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事项。策划、组织、协调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负责本院文化建设和舆情引导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宣传、典型宣传、法制宣传、新媒体宣传和文化宣传工作。承担全院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负责本院基层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老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552-5062230
侦查监督科
机构职能:
负责对全县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参加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项斗争。研究制定本院侦查监督工作细则。
负责人信息:
科长:邓玉玲
联系电话:0552-5062211
公诉科
机构职能: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以及抗诉工作;承办对县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审查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研究制定本院公诉检察业务工作细则。
负责人信息:
科长:杨国彬
联系电话:0552-5062103
监所检察科
机构职能:
负责对本县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被监管改造人员的控告、申诉工作;研究、制定本院监所检察业务的工作细则。
负责人信息:
科长:景国华
联系电话:0552-5062352
民事行政检察科
机构职能:
承办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不支持监督申请、终止审查等决定。对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的审判、执行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建议更换办案人、建议纠正违法行为、移送犯罪线索等处理决定。对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存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缺陷,通过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负责人信息:
科长:王妹
联系电话:0552-5062213
控告申诉科
机构职能:
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负责检察机关管辖的实名举报初查及反馈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控告、举报线索的查报结果;负责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负责“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负责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和举报奖励工作;负责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负责人信息:
副科长(主持工作):刘勤文
联系电话:0552-5052000
案件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
负责全院案件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控和预警,对涉案财物和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进行监管。
负责人信息:
科长:陈鹏
联系电话:0552-5062217
检察技术科
机构职能:
负责全院检察技术、检察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承办本院各业务部门依法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相关证据材料的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负责本院侦办案件的技术性指导、保障工作;指导或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勘验取证工作。
负责人信息:
科长:郭强
联系电话:0552-5062218
司法警察大队
机构职能:
协助本院其他部门开展检察工作,管理本院机关办案工作区,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信息:
大队长:陈根
联系电话:0552-506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