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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12日在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委和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沿着县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指引的道路埋头奋进,共办理各类案件3370件,同比上升55%,“四大检察”全方位提质增效,以更坚实的步伐开创法律监督格局。

一、深化学思践悟笃行,统领检察队伍正确方向

坚持政治立检和思教强检,深化党建引领,树牢信念提振信心,切实增强检察核心战斗力。

淬炼鲜明政治底色。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中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检察干警坚守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党组+支部+党员”联学机制,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始终,一体推进,在真学实做、真查实改、真抓实干中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30余件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定期专题研究,深入分析研判,排查清理“两微一端”,加强规范管理,全年无涉检重大舆情。

深化党建业务融合。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党建、队建、业务深度融合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青春讲堂”等党建文化主题活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联建实践,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共赢的党建工作格局。“党旗红+检察蓝”党建品牌荣获全县“党建+业务”工作优秀案例。

二、坚持积极有为,高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殷切嘱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保安除险维护稳定。围绕平安五河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331人,审查起诉1126人。其中审查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71人。从严从重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朱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依法追究境外诈骗窝点90余名被告人刑事责任。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14人,一审判处1年至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坚持“打早除小”,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走村入巷开展“五个必访”摸排,移送线索31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立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深入开展涉企矛盾化解专题调研,检察长约见民营企业家30人次,开展挂案清理六个一专项行动,助力企业合规建设,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1000余份,切实为企业排困。与县司法局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机制,联合开展“法治体检”和“产业帮扶”11件次,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5人次,帮助企业增收200余万元,带动岗位就业70余人,通过“以商带商”,2家外地企业成功落户五河

坚决保护好山好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持公益诉讼利剑系统推进县域河流、湖泊、湿地、水库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五河县2023年度民生实事——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淮河、怀洪新河(香涧湖)、沱湖存在的船舶污染、岸线违章建筑等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案治理,办理相关案件28件。依托“两省三地六部门”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加快解决堵点问题。联合县河长制办公室开展“红黄蓝”清单碍洪问题整治,恢复湿地面积1100余亩。持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沱湖湿地公园补植复绿樱花苗520株,精心开拓生态检察网红打卡处。率先在全市建立生态检察展示馆打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高质量发展的“五河样板”。全市湿地保护调研现场会在五河召开,特色做法得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肯定。“督促保护天井湖湿地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湿地保护典型案例;“督促保护沱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精品案例,并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作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扎实开展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持续推进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衔接配合,依法稳妥办好重大、疑难案件,办案数量占全市三分之一。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11人,已10人,其中公诉县处级干部4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依法对刘某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提起公诉。协同各有关部门履行反腐败政治责任,上报148条行贿人信息,助力更高水平清廉五河建设。

三、立足人民本位,依法能动履职回应群众需求期待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扛起“办好群众身边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求极致”的标准,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保持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审查起诉涉食药环犯罪嫌疑人118人,其中王某等37人通过淘宝、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减肥产品,社会危害大,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联合县市场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餐饮、“生鲜灯”及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整治活动30余次,对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22份,督促全县6家农贸市场、36家大中型商超更换生鲜灯1600余个,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现制现售饮水机67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医院使用过期药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用药机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管理;整治盲道失修、铺设不规范问题,保障视力残障人士出行安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商务局召开全县寄递企业座谈会,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从源头堵截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的流通,保障群众寄递安全。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秉持“保护性司法”理念,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1人。针对未成年人入住“电竞酒店”等问题,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十余家涉案宾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份,推动相关部门制定8件规范性文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围绕“两法宣传”等主题精心制作法治微视频,拍摄的法治微电影《诱惑》获市“小树苗话(画)法”微视频竞赛三等奖。发挥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合力,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开展根治欠薪诉源治理工作,督促建立农民工专用账户;畅通线索移送,帮助50名农民工讨薪70万元。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保障聋盲哑、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积极促推基层综合治理。温暖控申为载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对具回复条件的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已接收、谁在办”,并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息诉罢访率为100%。围绕民生难点痛点,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减少矛盾隐患助力乡村振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7件,同比上升159%。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果,聚焦群众诉求强烈和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检察听证241件次,同比上升86%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院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水平连续三年处全省全市先进位次。

四、恪守宪法职责,深耕细作检察监督主责主业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新办案理念,提升监督质效,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公信,把党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落到实处。

宽严相济优化刑事检察。对轻型犯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不起诉325人,同比增长38%;减少非必要羁押强制措施,诉前羁押率降至17%;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一审服判率持续提升,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26件,同比上升150%;监督立案撤案26件,纠正漏捕漏诉36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规范高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得到法院支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双收押”工作,切实解决“判实未执、应收未收”问题,督促收监罪犯98名。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15人。

推深做实民行检察。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1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2件,全部获采纳;支持起诉50与政法各部门合力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就某企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存在的虚假诉讼问题,自主搭建“逃债型”虚假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17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监督虚假诉讼案件3件,涉案金额20余万元,该案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通过类案监督及时推动建制堵漏,联合市场局开展空壳公司问题整治。坚持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并重,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采纳率100%,同比增长56%。积极参与行政纠纷化解,联合司法局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件,同比上升80%,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做精做强公益检察。认真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更高期许和要求,不断拓宽公益检察保护范围,公益诉讼监督质效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办理案件116件,同比增长25%;发出检察建议84件,96%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提起诉讼3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件,均得到整改。与审计局建立“检审监督”协作机制,加大对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以及乡村振兴、医疗等领域可能涉及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情形的办案力度,排查线索27件,督促收回多发、错发津补贴和社会保险11.5万元。开展检察公益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排查线索127条,立案1件,助力农业农村部门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整改养殖坑塘2200余亩。

五、抓实高质效办案,驰而不息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铁军

牢记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将大数据法律监督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推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优化精准监督理念,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案件办理前端,探索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深化数据模型构建和应用。开展诉判不一、刑拘下行等7个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创新及推广监督模型8个,排查各类案件线索232条,成案33件。开展民间借贷利息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筛选关联信息923件,发现线索11件,追缴利息税81万元。通过服刑人员养老金监督模型,发现吴某某等18人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造成国有财产流失,制发检察建议,成功追缴25万元。积极参加省市大数据模型竞赛。植树造林补贴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获全市三等奖;“逃债型”虚假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全市二等奖、全省三等奖,该模型在全省推广并被上报至最高检参赛。

固本培优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政治立检、思想育检、文化润检、人才兴检、纪律树检有机统一的检察工作理念,认真研究谋划“12341”争先进位战略。积极推行“理论+检察”大学堂,培育“青春讲堂”等特色检察文化,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岗位练兵、以赛代训,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树好“标杆”守好“底线”。完善系统内外协同履职一体化办案、“轻案快办”等工作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数据研判,案件数据质量保持全市领先。持续做好蓄势赋能,外部引智。深入宁波各地检察院考察学习,从行政机关聘请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助力检察办案规范提质。充分发挥业务尖子、办案能手“传帮带”作用。在全市率先配齐配强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6岁,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10名干警在省市院业务竞赛中获奖。涌现出“省一改两为工作嘉奖”“省普法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市招商引资工作嘉奖”“市十大法治人物”等先进典型。

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开展“争先进位创一流 爱岗敬业做奉献”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建立“六位一体”纪律作风建设机制。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敲响廉政警钟,上好廉政党课。坚持“逢问必录”,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强化“十个严禁”。队伍作风和精气神明显向上向好,始终保持“零违法、零事故、零错案”。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切实增强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全面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益补植复绿和观摩庭审等活动1000余人次。努力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做得更实更细。坚持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49次,同比上升147%;公开案件信息1244条。运用数字化新媒体进一步扩大受众面,“两微一端”宣传法治文化1500余篇。依托护航企业发展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走出去释法说理”宣讲活动,受众群体约20万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们感恩奋进、跨越发展。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固化有益经验成果。一年来,我们注重破题深化、狠抓落实。在机遇和挑战中一体推进检察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实现了五河检察事业的精彩蝶变。一年来,我们共有28个集体、事项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4件,占全市五分之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直面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任务,五河检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思路仍需拓宽,工作举措还需深化细化;二是对标县委和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期待,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有薄弱环节,办案的“三个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聚焦打造五河检察特色品牌方面做得还不够;四是数字检察的动能还需进一步释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认真改进。

2024工作思路和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是全县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描绘了我县发展的宏伟蓝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需要有新作为新担当。我们将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县委决策部署,力争以一流业绩奋力推进五河检察现代化。重点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矢志不移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把讲政治具体化落实到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从服务全域视角“跳出检察看检察”,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履职方式、增强服务本领。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司法手段,加强生态检察司法保护,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行业治理防范风险。进一步完善监察、检察、公安案件衔接机制,持续打通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渠道,形成打

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二是一以贯之践行司法为民。围绕就业、教育、住房、养老

等民生重点领域,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持续推进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加大对危害种业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积极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筑牢未成年保护屏障。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创新开展以案释法,全方位多角度传递司法温情。坚持在首办案件上抓早抓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接续奋进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聚焦法律监督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难事,深入研究建立完善“府检联动”“行刑衔接”“法检会商”等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统筹运用好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进“四大检察”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推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按照最新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持续更新办案理念,积极探索新型办案模式。加快数字检察深度应用,对医保骗保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升监督模型办案成效。

四是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深化调查研究、用好调研成果,深化检视整改、加强建章立制。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抓牢“三个规定”落地。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孵化打造“五心益然”等有辨识度的检察品牌和工作室。健全实干争先考评机制,落细关心关爱制度,努力营造更优履职环境,推动五河检察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精神状态和更高质效的检察作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五河建设崭新局面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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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六个一:严惩一批侵企犯罪、清理一批涉企“挂案”、攻坚一批困企积案、落准一批涉企政策、做实一批助企措施、化解一批扰企矛盾。

2.“两省三地六部门”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2022年5月我院与明光、泗洪两省三地检察机关、河长办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该机制被收录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及工作机制汇编》,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推广。

3.双收押:2021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文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4. 七号检察建议: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寄递安全治理问题,向国家邮政总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并同时抄送至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单位。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七份检察建议,因此称为“七号检察建议”。

5.温暖控申:指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品牌建设。立足全面履行权利救济保障、司法活动监督、社会矛盾化解职责,奋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徽检察样板,努力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和公平正义。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首次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印发文件,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也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9.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其中强调,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0.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