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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五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柳家林 2020年6月)
时间:2020-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柳家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以来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使命。近年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度融入诉讼监督工作中,主动作为、精准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坚持把立案监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突破口,依法监督纠正一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9件13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01件102人。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二是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以把好逮捕审查关为抓手,全面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促进冤假错案源头预防。依法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捕案件810件1049人,审查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607件2122人,不批准逮捕126件174人,决定不起诉58件6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诉34人,纠正漏罪31人,提请强制措施变更建议被采纳89人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9份,均被采纳。

三是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先后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243件。坚持“依法、及时、准确、有效”的抗诉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15件,建议再审3件。同步强化程序监督意识,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法院均全部纠正。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检察意见建议,强化审判监督实效。

四是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坚决把好司法公正最后关口,办理留所服刑犯又犯罪案件2件3人,对刑事执行活动中发现的违法纠正通知书67份、检察建议5份,对刑罚交付执行不当等问题发违法纠正通知书22份,对财产交付执行不当等问题发违法纠正通知书46份,均予以采纳,纠正社区矫正中的违法问题43次,监督收监执行11人。依法对全县22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犯情况进行审查,出具特赦意见书,保证了特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是依法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裁判结果监督与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并重,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8。通过审查,向市院提请抗诉14件,已改判4件,调解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份,已采纳7件,改判1件;发出一般检察建议84份,已采纳64件。加大打击虚假诉讼监督的力度,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抗诉8,法院已改判4件

二、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站位、循线深挖,将诉讼监督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同步加强诉讼监督。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件,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罪名,批准逮捕60人,提起公诉72加强对同案犯筛查,纠正漏捕漏诉。如,在办理李某、李某虎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存在既遗漏罪行又遗漏同案犯,发出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依此增加了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并对袁某亮等六人立案侦查。法院判决认可了增加的罪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追诉的六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如,王某峰等31人涉黑案,公安机关存在多处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未通知犯罪嫌疑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公安机关立即予以纠正,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着重加强对定罪不当、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的监督,纠正错误判决。如,在审查王某峰等31人涉黑案过程中,发现2012年王某峰、罗某、陈某故意伤害案的一审判决存在定性和量刑错误,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诉,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判处原三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刑期从原先的有期徒刑八个月增加到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

(二)重点把关、精细审查,全面发挥前主导作用。率先打造“服务站、数据、监管网”“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由综合业务部统一负责法律文书流转,依托法律文书流转数据对流程事先精准预警,破解监督线索匮乏、信息来源滞后的困境。依托“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共向办案部门提供监督线索60条改变监督思路,创新监督方式挂牌成立全市首家“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在加强捕前诉前刑事案件过滤的同时,强化对侦查活动全过程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有效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多元化监督格局,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件31人,侦查机关均已立案。如,监督县环保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吴某锋等人跨省倾倒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案,该案被评为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立案监督优秀案例。

(三)加强配合,及时沟通,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引导侦查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如,2020年5月富悦大酒店发生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后,我们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共同会商,对侦查方向、证据固定、案件定性提出指导意见,保证了案件顺利进行。依法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通过事后监督变为事中监督,使执行监督更有力度。如,2019年3月应县法院邀请,派员赴临北现场监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民事监督案件,在当天对300余棵树木进行砍伐时,检察干警始终坚守在执行第一现场直至执行完毕,确保执行活动依法规范平稳进行。在加强督促履职的同时,以公益诉讼为手段,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如,针对扶贫领域存在子女收入较高但不尽赡养义务,致使老年人生活得不到保障而陷入贫困的情况,将以民事公益诉讼为手段,促使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助推老年人摆脱贫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项目被确定为2020年五河县全面深化改革特色化考核项目,并向市改革办推荐。

)增强意识、提升能力,全力打造专业监督团队。紧扣从严治检的要求,立足当前新形势新挑战,积极增强做好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到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将办案与监督纳入同一考核体系,并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年终绩效考评重要依据,切实把监督责任压实至每名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实现检察监督量化分配,引导干警增强监督意识,克服就案办案、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充分发挥资深员额检察官的经验优势,实行“传、帮、带”,形成加速干警成长、共同提高的良性机制。完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机制,定期举办业务测试,做到以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干警专业化、职业化素能。

(五)强化担当、接受监督提升自身执法活动透明度。强化自身监督,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案件“把脉治病”,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强化对自身执法过程、执法质量的检查考评。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对反馈的涉及诉讼监督方面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情况,对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执行和落实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举办了6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倾听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诉讼监督工作透明度

三、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强化诉讼监督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等更高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诉讼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检察人员还存在着对诉讼监督职能定位认识不全面、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未能牢固树立“不履职就是违法”的理念。

二是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队伍日趋年轻化,存在着监督经验不足、办法不多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果。

三是诉讼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现行法律对诉讼监督多为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相关部门接受监督义务的规定少,监督刚性不足,监督效果尚未达到预期。

四是诉讼监督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前,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诉讼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较窄,导致监督的社会影响力较弱。

对于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下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监督理念,增强诉讼监督自觉性。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工作方式,强化配合意识,以监督促进工作,在更大范围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现监督与办案有机统一。继续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不搞粗放式办案,不片面追求监督数量,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诉讼监督能力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诉讼监督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挖内部潜力,合理调配办案力量,优化队伍专业结构。结合不足与短板,开展好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综合型诉讼监督能手。应用好“检答网”,加强检察业务咨询交流,拓宽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渠道,促进诉讼监督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等机制,强化诉讼监督权运行制约和监督。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诉讼监督规范化建设。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回访机制及时掌握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定期对检察建议总结分析,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建立向被建议机关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抄送检察建议副本制度,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更加注重与法院、公安、行政机关等单位沟通协作配合,积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

(四)主动争取支持,营造良好诉讼监督环境。自觉把诉讼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及时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事项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视察指导,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提高。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诉讼监督宣传活动,扩大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听取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新时代的检察机关要有新的形象,新时代的诉讼监督要有新的作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谱写新时代五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