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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柳家林 2018年12月27日)
时间:2018-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夯实队伍根基,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依法办案,在强化监督中推进平安五河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法治五河建设。2018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2件202人,批准逮捕151件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74件463人,提起公诉348件426人,不起诉8件9人。法院判决351件461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其中,提起公诉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9件116人。提起公诉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46件54人。加大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秩序犯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67件130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9件28人,监督撤案4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2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次,纠正漏捕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13人;二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对刑罚交付执行不当、财产刑执行检察发现的违法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审查、建议提请收监4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羁押的建议相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17人;三是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提出民事抗诉6件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其他检察建议34件,支持农民工为追索劳动报酬向法院提起诉讼40件;四是推进公益诉讼: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85条,立案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份,获省检察院批准起诉的公益诉讼案9件,现已全部向法院提起诉讼。

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院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利用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公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长效运行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章有序;组建了扫黑除恶专门办案组,专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统一行使捕诉职能,实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跟踪办案机制;对五年以来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举报、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对筛选出的11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予以上报,移送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1条;对涉及九类黑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32件,法院已做有罪判决52人。

二、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主动担当作为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对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我院依法严格审查,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予以起诉,2018年共提起公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生态资源的案件16件44人。打造工作亮点,建立公益保护机制,与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同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沱湖区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加强对沱湖区域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的保护。针对沱湖保护区内28起非法养殖和非法围堰案件,调查核实后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精神,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和关切,惩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我院持续开展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农贸市场、万福广场等地多次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相关法律宣传,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农贸市场巡查工作,及时掌握果蔬等农产品的安全情况。发现案件线索10余条,其中立案6件,目前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有效地保卫了“舌尖上的安全”。

站好“青少年维权岗”。我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严把握批捕条件,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代表、委员、团县委、县妇联及县教育局和县中小学部分师生代表共二十余人参加,参会人员对我院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入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全年开展活动10余次,共有3000多名学生接受法制教育,提高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12月,我院侦查监督科获得了2016-2017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攻坚克难,在深化改革中提升司法公信

加快检察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精神,坚持突出业务部门、精简综合部门的原则从精简效能和服务检察工作的角度出发,内设机构精简8个。通过内设机构的整合,突出了司法责任制的核心地位和员额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即增强了检察官司法办案的责任心,又有利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探索刑事办案“五河模式”。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我院组建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 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两个办案团队,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六类案,由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团队负责,采用集中审查、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公诉、集中开庭的方式,快速办理;对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负责,采用提前介入、“捕诉合一”的方式,在案件受理后即可采取强制措施并审查起诉。举全市首例不捕、不诉公开审查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参加,会后参加人员认为检察机关通过这种方式作出决定,程序公开、规范透明,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理诉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的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我院已经启动远程提审系统建设和检务工作区改造建设,预计明年初投入使用,努力实现“检察办案全留痕、检察数据全覆盖、检察工作全融合”。发挥大数据在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的预警分析作用,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依靠大数据打造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拓展网上检察服务大厅功能,提高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质效,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四、从严治检,在固本强基中增强发展动力

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注重舆论引导,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正能量,健全意识形态监测分析研判网络舆情预警处置机制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更加坚定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院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精心打造党员活动室,开展了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参观了渡江战役总前委孙家圩子旧址纪念馆,建立健全了管人、管事的党建工作组织体系,把党支部建在办案一线。

紧抓纪律作风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了“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组织全院干警重点学习了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等内容;通过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整改,干警遵纪守法的意识大大增强,机关作风大为改观。

切实加强检察职业能力建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落实办案责任制,谁主办谁负责,终生追责,简化办案流程,让员额检察院真办案、有压力、不懈怠。搭建培训平台,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我院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个科室被市院授予三等功2个科室受市院嘉奖1个科室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个科室被评为党员示范岗,1名干警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1名干警被市院授予三等功,6名干警受市院嘉奖1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不渝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及时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交办事项和案件,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今年8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我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与会委员充分肯定了我院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2018年依托“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检察机关在行动”全国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妇联、共青团、师生代表以及国土、环保等部门至我院听取专项汇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强化检务工作透明度,获得了与会人员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与发展,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一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后,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综合配套改革需加快推进;三是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还不够,运用大数据推进一体化办案和强化管理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中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相对缺乏,办案的精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五是检察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切实以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后向纵深推进的一年,是检察机关抓住机遇创品牌、提品质的一年,更是五河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构建新时代五河检察工作新格局。明年的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以专项检察为重点,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实施对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整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村霸”、“沙霸”、宗族势力等犯罪,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依法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在构建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机制上有新作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论断,积极落实县政府《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通知》,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注意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良性互动的公益保护局面,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的目标。

三、以精准办案为重点,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上有新作为

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的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和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对判处实刑而未执行、社区矫正脱漏管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全面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未成年人、妇女维权工作,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妇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司法保护体系。

四、以一站式服务为重点,在检务工作服务上有新作为

根据安徽省检察院制定的建设标准,检务工作区由一个检务大厅和控申接待、案件管理、执法办案等三个功能区域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组成,即“1+3+1”模式,集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规范办案、检务公开、公共服务、接受监督等功能于一体。明年我院检务工作区改造完成后,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让检察服务更加公开、公正、便民,提高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五、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在打造五河检察铁军上有新作为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打造五检青春讲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办法”,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推进正风肃纪,争当新时代政法队伍排头兵。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联络机制,强化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作为。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司法为民,为推进“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