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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2月10日在五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
时间:2017-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10日在五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柳家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助推法治五河建设成效明显

一年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法治五河建设。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1—11月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5件312人,批准逮捕192件250人,不批准逮捕42件61人,不捕复议1人。在审查批捕案件中,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YY语音”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1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7件593人,提起公诉410件518人,不起诉4件4人,报送上级院审查611人。

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今年以来,收到各类举报线索72件,接待来访群众158 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已办结15件,其他线索按照规定已移送相关部门审查。办理省巡视组两批交办案件共7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发放救助资金10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例如大新镇某路段发生摩托车碰撞,造成郭某重伤昏迷,经鉴定为颅脑损伤致植物人状态一级伤残,被告人陈某也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我院了解情况后积极为郭某争取被害人救助资金五万元。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以及邻里、亲友纠纷引起的轻伤案件,慎重逮捕和起诉。对情节轻、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4件4人,调解案件2件2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注重民生、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

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不改变,惩治预防两手抓,巩固压倒性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反贪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直击扶贫开发、医疗卫生和国有企业公司资金使用等领域,已立案侦查16件21人,其中贪污案7件9人,挪用公款案5件5人,行贿案2件3人,受贿案2件4人。全部侦查终结,已提起公诉8件13人,法院作出判决5件8人。其中,查处了东刘集镇李庄村原书记李爱民、原村委会主任代福伟、原文书王平等6人涉嫌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窝案、串案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市园林公司原经理林某等4人涉嫌贪污、挪用大案等。

反渎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3件12人,其中在动植物检疫领域开展了“强化源头监管、确保舌尖安全”专项活动,查办了涉嫌动植物检验检疫徇私舞弊犯罪6人。同时,反渎局以曹沛专司法腐败案为突破口,强化对人民法院执行环节渎职犯罪的监督力度,立案查处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曹沛专等人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行受贿罪案共6人,其中曹沛专涉案金额达四十六万余元。

职务犯罪预防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共开展预防宣传3次和警示教育40次;开展预防调查13件、犯罪分析13件;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13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3家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扶贫”村村通主题宣传月活动,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服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尊严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下大气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不断加强。在侦查监督方面,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4人,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4件,其中涉及破坏环境资源领域、食品药品领域等犯罪嫌疑人12人。如钟芝元等7人从浙江非法运输有毒固体废弃物200余吨至申集镇倾倒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通过我院跟踪监督,有毒固体废弃物被及时清除,有效维护了我县的自然环境。此案的办理引起了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蚌埠市院将此案推荐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立案监督案件评选,安徽省院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此案的办理经验,并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在审判监督方面,提出抗诉3件6人,提请市院抗诉1件1人,抗诉获得改判4件8人,抗诉核心数据位居全市第一。

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拓展。提请市院抗诉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向人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其他检察建议7件,向行政机关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今年5月,因9户村民养殖生猪造成环境污染,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武桥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该情况进行整改。武桥镇人民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落实检察建议内容。仅一个月整改工作就取得明显的效果。经过我院复查,养殖户均建设了标准化化粪池,被污染的坑塘、沟渠也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水质和空气质量,周围居民对武桥镇政府的积极作为十分满意。

刑事执行监督不断规范。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办理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1人,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对社区服刑人员审查、建议提请收监4人,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相关人员变更强制措施23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今年4月份,在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察时发现,大新镇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因斗殴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建议司法局对其提请撤销缓刑,该犯已被收监执行。

四、从严治检、夯实基础,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年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初,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强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干警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院各部门共查出问题31个,个人共查出问题137个。院党组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修订和出台了考勤、请销假等7项制度,并在制度中还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还定期对出勤情况检查,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增强了干警遵纪守法、规范办案意识,干警的精神面貌和机关作风大为改观。

机关党务建设仍在进行时。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思路,以党建带队建,提升党建水平。一是建立“三个机制”,着力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全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报告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切实把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开展“讲、重、作”专题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讨论18人次,各支部党员开展讨论100余人次。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全院上下相互谈心谈话80余人次;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制定并落实《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本内容通过表格形式固化到“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当中;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实现对党支部督查全覆盖。二是完善“四个举措”,整体提升党建工作水平。首先,高标准推进,激发党员奉献热情。在七一前夕,评出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名优秀党员,1名党员先进事迹在《蚌埠日报》和五河县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组织60余名党员干警参加社区“雷锋月”活动。其次,加大资金投入,打造党建阵地。精心打造党员活动室,达到了 “六有标准”,成为党员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传授知识和议事决策的主阵地。第三,健全工作机制,构建一体化大格局。第四,开展专项治理,彻底解决党建“灯下黑”问题。三是以办公大楼为阵地,突出党建培育廉政文化。将加强机关党建和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检察文化的一个核心内容,充分利用办公大楼走廊墙壁,精心打造党建廉政文化走廊。“文化走廊”以“围绕中心抓党建和廉洁建设”为主线,以每面墙壁为阵地,把检察文化史、廉政文化、先进人物事迹、党史等教育内容制作成宣传展板上墙展示。

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按照高检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通过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共有50余人次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各项培训,8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2名干警硕士研究生在读。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反渎优秀侦查员”,3名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知识竞赛,2人获得第二名、1人获得第五名,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奖单位。 1个集体4个个人受市院嘉奖,1名干警被市院授予三等功。1名干警入选安徽省检察理论人才库,3人被选入蚌埠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检察宣传工作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单位。

五、深化改革、砥砺奋进,创新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去年底,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首批22人入选为员额内检察官。为适应新体制的需要,出台了《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意见》,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让入额者真办案、有压力、不懈怠,同时积极完善落实了职业保障机制。入额检察官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进一步完善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机制,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还于今年11月份遴选了第二批共4名员额内检察官,将于明年元月1日正式履职。

积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央作出决定以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与涉及转隶人员谈心谈话,积极促进转隶后人员快速融合、迅速发挥战斗力,稳定转隶人员思想状态。完成了资产清点、案件卷宗及线索的登记造册和已结案案件的归档工作,涉及赃款赃物已处理完毕。截至目前,转隶工作已经全部有序完成。

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省院确定的试点单位,公诉部门在法律框架内,以开放思维、前瞻视角,不断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到南京、合肥等地汲取经验认真总结,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对危险驾驶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故意伤害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实行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讯问、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的“五集中”办理模式,并探索采用表格式的审查报告,尝试审查报告与公诉意见、量刑建议一体化制作,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得到有效分流,案多人少的状况得到一定的缓解,争取在全省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繁简分流工作模式。

抓好重头戏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结合全县工作大局,出台了《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实施意见》,提起了全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华网、《检察日报》、安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全方位报道,省长李国英和市县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坚决支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此案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肯定,被高检院收入第二批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还针对河道违建、沙尘污染等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淮河两岸堆积如山的砂场现已被清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接受监督、增强约束,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不渝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及时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交办事项和案件,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今年6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我院《关于严格执法程序 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情况的报告》,与会委员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反腐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深入乡镇开展“为基层干部讲法”活动,为村镇干部筑起廉政“防火墙”;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通过座谈、上门走访、来院视察等形式,悉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打击犯罪、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务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仍需加强,检察工作宣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和深化检察改革中加以解决。

 

2018年的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叠加的一年,这两项改革对检察机关影响极为深远,直接影响到明年检察工作的调整。因此,县检察院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聚焦法律监督为主业,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效能。明年的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习近平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气势恢宏,开创性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通篇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创新成果,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作为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检察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研究强化法律监督措施,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结合中找准切入点,加大对扶贫惠农资金使用的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积极推进更加务实的优化服务新举措;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惩治力度,加强与监管部门协作,积极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突出隐患,为我县生态立县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中展现新作为

主动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形成检警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既注重纠正错误裁判,也注重强化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聚焦公权力行使,积极履行新增职能,加大对民事行政判决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发挥好监督职能,狠抓案件办理,整合好内外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在检察工作中展现新亮点、新特色、新风采

驰而不息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益诉讼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释放活力。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抓好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适用的案件范围,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强化认罪认罚案件的公诉引导侦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公益诉讼工作开启新篇章。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办理了全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纳入指导案例,2018年要在公益诉讼中保持定力,攻坚克难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在线索查找、办案方式上抓突破,乘全县绿色崛起的东风,运用多种手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把握好队伍的发展方向

聚精会神抓党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检察人员对照“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强化素质能力,守纪律、讲规矩,全力创先争优。从严从实抓纪律。经过“强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整顿后,检察队伍的精气神有了较大的改变,在作风上体现出来的是敢打敢拼、敢为人先、奋勇争先的良好面貌。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问题存在反复性,作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维护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2018年对检察机关来说充满了挑战和机遇,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计划,大力推进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争当蚌埠建成“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目标排头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