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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我被“假网警”骗了15万……
时间:2019-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中旬,江女士在家中上网,有人加其QQ,称只要帮忙刷单,就可以拿到高额的佣金。江女士信以为真,加了对方为QQ好友。先是按照要求刷单转账398元,可对方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佣金,而是借口需要刷两单才能完成任务。江女士只好再次转账1592元。 

   两单刷完后,等来的不是返还刷单的钱和佣金,而是骗子的另一个套路。“交易存在问题,不能支付,必须加我另外一个QQ号,并进行验证才行。”为能要回支付出去的钱,无奈之下,江女士只好按照骗子的要求再次加了对方指定的QQ号,并先后通过红包和二维码再次刷出去将近3000元。 

   到了这,江女士发觉不对劲了。于是,要求对方退钱。“任务没有完成,不能退钱。”随后骗子就消失了。 

   察觉被骗后,江女士想到了报警。听说网上也有警察,为能在第一时间抓住骗子,江女士就在网上搜索网警,结果还真的找到了。加了对方的QQ,一看那个所谓“网警”的QQ头像是几名身着制服的警察坐在办公室里的场景,江女士更加相信了,就进行了“报案”。然而,让江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走出刷单的骗局,却又掉入另外一个更大的陷阱。 

   两天后,“网警”主动联系江女士,称骗子的账号已经被冻结,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支付宝将被骗的钱转给江女士。但随后,“网警”又以支付宝信用额度太低、微信身份认证、银行卡验证等借口,先后骗走江女士15万余元。之后,就让江女士等通知。一等再等,始终不见被骗的钱返还回来,江女士终于醒悟,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当即立案侦查。一段时间后,该诈骗团伙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该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 

   01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网络刷单不仅危害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还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条件。近年来,庐阳区检察院已办理多起因网络刷单被诈骗的案件。 

   02 

  据了解,各级公安机关一般设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但一般不会在网络上受理报警。在意识到受骗后,要立即到就近的公安局、派出所报警,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不要在网络上寻求所谓的“网警”帮助。 

   03 

   犯罪分子利用刷单返现模式诈骗,一般有以下特征:首先,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好友或是在网站上发布招聘刷单人员的广告;其次,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被害人上钩;第三,通过二维码或者口令红包等形式,让被害人付钱,而后以尚未完成任务为由,继续诱骗被害人刷单;第四,引起被害人警觉后,就会有自称“网警”的人出场,以返还资金为借口,继续对被害人进行诈骗。实际上,这些人往往都是同一个诈骗团伙。 

   04 

   检察官提示:赚钱道路千万条,安全守法第一条;诈骗手法千百种,谨守本心最重要;遇到诈骗不要慌,当面报警要记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