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砍伐树木切不可“任性”
时间:2017-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森林具有蓄水保土、调解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等作用,而我国则是森林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国家将非法采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的行为纳入刑罚处罚范围。人们在对树木进行砍伐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前,不可肆意砍伐树木,但总有人无顾法纪、任性为之。

2015年底,全某向其三哥购买了位于五河县城关镇沟东村的两片杨树林木。2016年初,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该两片杨树林木出售给沈某,沈某明知全某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购买并砍伐了林木,共计砍伐163棵。经五河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鉴定,现场砍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68.45立方米。全某、沈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我院已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全某、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两人“任性”砍伐林木的后果,最终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希望两人的深刻教训能警醒人们,在砍伐林木时,切不可“任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