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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双提升
时间:2019-05-14  作者:赵梦芝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直接体现,不仅能提升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促进办案行为的规范化,而且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的实现司法公正。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法律文书公开更能激励员额检察官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提升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今年以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项举措不断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审核,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质量

为切实提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院综合业务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检察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微信、QQ工作群等方式,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以及《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案件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学习,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公开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法律文书公开技术处理相关知识。安排专人对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法律文书名称、排版、技术性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案件案承办人进行修改,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强化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我院加强对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的程序监管,细化公开内容、及职责。健全工作台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确保案件信息公开严谨、规范、准确、及时。同时通过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多重监督。每月将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转变工作思路,树立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倒逼规范的理念,提高业务部门承办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推动此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部门合力。

院立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短板,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发挥部门合力。利用全院干警微信交流互动群,建立业务部门联络员制度,对全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在线交流,随时互动,及时协调处理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沟通效率,畅通案件信息公开的渠道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搭建案件信息公开平台

我院依托最新投入使用的开放式检务大厅以电子显示屏、卷宗制作室、阳光检务触摸屏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等为载体,及时、准确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方便当事人和律师查询有关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同时群众可以根据需要点击查看,了解案件有关信息。全面应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及时发布职务犯罪、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专项工作进展等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文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宽群众的了解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

   今年以来,院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0条、公开法律文书89,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公开信息查询106次,刻录阅卷光盘76件,极大的提高了检务公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