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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额领导办案不走过场 办案责任制落在实处
时间:2018-10-17  作者:葛维凯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也是保持对司法实践新鲜感和灵敏度的重要途径。五河县院着重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入手,确保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每月月初及时统计部门以上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其他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情况,并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加大办案监督强度和广度。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计算机分案机制,将院领导纳入分案范围,实行系统留痕。通过系统设定,计算机在分案时将院领导纳入分案系统,确保办案不走过场,公平公正。

院领导直接办案,对一些疑难案件、积案的攻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重点,检察权既有司法属性,又有行政属性和监督属性,院领导直接办案是实现检察官角色回归、落实司法责任、培养高素质检察官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司法亲历性原则的遵循。

而今,入额院领导办案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其效应显著带动了我院积极的工作状态。通过亲自办案,增加了入额院领导对案件的线索判断、把控的准确性,并能发现办案流程中一些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干警形成合力一起攻克。

五河县院进一步明确入额院领导干部办案的具体形式,考虑到司法权是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国家权能,设置必要的审核审批是体现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标志,也是司法作为重大国家权能的内在要求,在将简单案件交由检察官负责决定的基础上,我们要求正副检察长切实履行案件审核审批职责,必要时调阅案件卷宗、复核证据、听取辩护人意见,充分体现了入额院领导在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把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