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安徽五河:受理全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案件
时间:2018-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12月29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接待了特殊的客人——五河县监察委员会的两名工作人员。该院案管办干警热情接过他们移送的钟某某涉嫌受贿案卷宗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对法律文书、卷宗材料等认真审核后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将案件分配给承办检察官。至此,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我市首例由监察委员会起诉的案件在五河县院顺利完成了受理。

五河县监察委员会是全省第一家挂牌成立的县级监察委员会。为主动融入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流转、衔接,五河县院案管办在院领导的精心策划和大力支持下,提高政治站位,不靠不等,主动学习,加强协调,积极为承接监察委员会即将移送起诉案件做好全面准备,并制定了充足方案。

首先,认真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前期北京、浙江、山西等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该院组织案管办全体人员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学习,研究北京、浙江、山西等试点地区的经验材料,从中取得启示或借鉴。

其次,积极加强与该县监察委和该院公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机制创新,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在案件对接、流转等方面缺少现有的、明确的规范与指引,需要在具体工作中去实践、探索。为此,我们通过双方单位领导、具体经办科室两个层次的多次协调、沟通,提前商定案卷移送、嫌疑人移送及强制措施办理等相关内容,充分考虑每一个细节,以确保案件移送顺利进行。通过协调,该院与该县监察委案件审理室就电子卷宗制作、移送等具体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该院安管办还十分重视与公诉部门的协调,对于案件受理、分案和案件具体承办中的相关具体事项进行详细分析和沟通,认真做好准备,研判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相关法律依据,据以拟定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以保证案件受理后能顺利流转。

再次,积极主动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努力争取上级院给予具体指导、帮助。在准备过程中,针对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多次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向上级院请示,得到了上级院领导和案管、公诉等部门的有力支持,在相关程序、法律依据方面给予具体指导,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加强与技术部门协作,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试准备工作。在受理案件之前,该院案管办与技术部门加强协作,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移送单位中添加五河县监察委员会单元,对于系统生成的相关文书中不相适应部分通过手工修改方式进行完善。

得益于前期细致、充分的准备,该院案管办顺利完成了五河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转换。据悉,这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我市第一例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今后,该院案管办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分析研究,积极协调做好应用系统的调整,进一步规范、完善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受理、分流,并强化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办理的监控与评查,有效发挥案管职能作用,为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的检察工作积累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