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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被判刑不悔改 拉门盗窃又被捕
时间:2017-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曾因盗窃罪屡次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去拉车门盗窃财物。经五河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明批准逮捕。

2015年9月、2016年7月,家住五河县双忠庙镇的张某明曾2次因盗窃罪被五河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2017年4月出狱后,张某明仍不收手,很快便重操旧业,于同年8-9月间多次在五河县城关镇采取拉车门的手段,盗窃车内现金共计44200元。被抓获后,张某明供认了其三次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现金、香烟的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盗窃罪,决定以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