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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检察院助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时间:2021-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全面提升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英烈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五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开展全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县检察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对全县零散纪念设施进行摸底排查、逐一核实、建档造册。通过摸排,全县除建有座烈士陵园外,还有烈士纪念碑、烈士墓等零散纪念设施82处,分散在各个乡镇。对这82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如何加以管理和保护,联合工作组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方案,对82处零散烈士墓逐一现场勘查,向烈士遗属宣传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的意义,征询烈士遗属意见,对愿意集中管理的,由政府出资迁至烈士陵园进行统一管理保护,不愿意集中管理的,政府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标准就地维修改造,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当地村委会、烈士遗属签订就地维护协议书,共同开展就地保护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有28名烈士的遗属愿意将先烈迁至烈士陵园安葬,其余的将签订协议就地保护。


28名烈士墓的迁葬过程中,县检察院全程参与,一方面是对先烈的缅怀和崇敬,另一方面也防止在迁葬过程中出现其他情况,便于协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随机处置。在有关镇村的大力支持下,28名烈士的迁葬工作顺利完成,并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23日分两次举行了“五河县散葬烈士墓集中入园安葬仪式”。


仪式的当天,五河县烈士陵园内庄严肃穆,在鲜花的掩映下,国旗覆盖着28名烈士的棺椁,统一安放在灵台上,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领导、五河县分管副县长、县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有关乡镇的负责同志、在校学生,以及烈士的遗属参加了集中安葬仪式。仪式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王志辉局长宣读了烈士的英勇事迹,回顾了烈士的丰功伟绩。他说:七十多年前,长眠于此的先烈们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给我们带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烈士的精神千古永存,英雄事迹名垂千史,红色血脉代代相传。在这庄严肃穆的时刻,让我们寄托哀思,缅怀他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革命精神,积极投入到五河经济建设上去,为建设皖北最美水乡而努力奋斗。参加仪式的人员向烈士默哀、鞠躬、献花,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阳光的照射下更加熠熠生辉,烈士的光荣和伟大更加耀眼夺目。



青山有幸埋忠骨,浩气长存励后人。先烈们为革命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表现出的英勇浩气、优秀品质永远值得后人学习、铭记和传承。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联系,共同做好就地保护的零散烈士墓的维修和改建工作,通过对烈士墓的保护,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让先烈的英名永远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