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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检察 高擎公益诉讼之剑 守护绿水青山蓝天(三)
时间:2021-02-04  作者:陶成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水汇聚、3湖散落、水渠山塘星罗棋布的皖北水乡五河,有一支以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为重任公益诉讼队伍——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该院从2017年开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擎法律之剑,守护当地绿水青山蓝天,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多方赞誉。

打造公益诉讼共赢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线索摸排、立案、起诉、检察建议、联合督查等系列方式,弘扬正能量,鼓励大多数、警示极少数,惩罚个别人,形成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良好局面,合力打造出有效监督、全面履职、多赢共赢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办案效果。

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是县委、县政府长抓不懈的大政方针,也是全县人民的“五河梦”。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加大盗伐林木、占用滩涂、养殖污染、怠于水源保护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积极融入县级战略,每年摸排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0余件,立案起50余件,成讼10余件,高擎司法利剑守护一方热土环境安全。开拓创新,建立公益诉讼协作联动机制,协作从部门协作、单位协作向县域协作拓展,去年与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达成公益诉讼协作协议,构筑淮河、怀洪新河、天井湖生态安全跨区域联合保护屏障,成为安徽省首个跨省行政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母亲河”、“五河梦”的建设保护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多年的环境保护与建设,五河生态质量大幅提升。平原上,春华秋实,生机盎然;丘陵里,松涛阵阵、珍禽出没;河湖中,芦荻摇曳、水鸟云集,呈现出一副怡人盛景。然而一些本地、外地的罪恶之手却伸向这里,捕鸟捉雉,偷偷、大肆破坏生态,令人发指。2020年,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迅即开展专项系列公益诉讼,对陆某某等3人非法狩猎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县法院判处3人赔偿生态损失335.86万元。该案作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指导案例评选。202118日,石某某等16人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因非法捕猎灰头鹀等“三有”野生鸟类6.5万余只(活体放生1万余只),判决赔偿生态损失1634万余元,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有涉案人员发出了:“在五河破坏生态,会被罚得倾家荡产”的哀叹!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久久为功,战绩卓著,闪亮皖江,已被人们亲切称为绿水青山蓝天“保护神”的五河检察干警,2021年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生态环境公益为导向,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巡查办案力度,强化公益诉讼案件报道宣传,做到办理一件,警示一片,教育社会,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安徽、美丽五河、水乡五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