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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检察 高擎公益诉讼之剑 守护绿水青山蓝天(二)
时间:2021-01-31  作者:陶 成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水汇聚、3湖散落、水塘山塘星罗棋布的皖北水乡——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县政府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2017年开始,积极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为重点的公益诉讼,高擎法律之剑,守护当地绿水青山蓝天,成效显著,受到多方赞誉。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升级

公益诉讼在检察机关全面展开以后,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打造一把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公益诉讼“利剑”。

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公益诉讼团队,切实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形成视野宽阔、目光敏锐、富有创新的战斗集体,推动案件办理专业化、精细化,确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公益诉讼从民事公益诉讼为主体,向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大力拓展,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推动机关单位积极、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2020年,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发出相关诉前检察建议51份,采纳率达98%,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称赞。

公益诉讼在直接促进生态资源恢复上也取得新突破。2020年夏季,在淮河禁渔区使用电鱼工具的一对夫妻,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各处罚金1万元。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进行环境修复。经法院调解,最终促成夫妻俩愿意承担因非法电鱼致淮河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责任6月20日,新集镇的淮河渡口段,在县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渔政人员以及众多村民、渔民的见证下,顺利增值放流105千克50余万尾鲢鱼苗。水产专家表示,此鲢鱼为淮河流域常见本土鱼种幼苗,为安徽师范大学野生动植物种及其产品鉴定中心建议推荐,渔场工人深水放生,成活率高,特别有利于当地淮河水域的生态环境修复和鱼类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