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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跨省协作 共同守护“两河一湖”
时间:2020-11-13  作者:孔杰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发起的“‘两河一湖省行政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于2020年11月12日正式建立,并于当日在江苏省泗洪县举行会签仪式两院检察长张耀阳(泗洪)、柳家林会签了《关于建立“两河一湖”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于永超、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戴真出席会签仪式。

                        

五河县与泗洪县虽然隶属两个行政省管辖,却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淮河,怀洪新河和天井湖(以下简称“两河一湖”)在两县境内穿流而过与两县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出台后,为加大对共有水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两院探索在“两河一湖”区域建立跨省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经多次探讨、磋商,《意见》应运而生。该意见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交流合作等八项协作机制,凝聚两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切实筑牢“两河一湖”生态安全屏障。

          

         在会签仪式上,泗洪、五河两院按照《意见》中关于破坏“两河一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由有利于调查取证、方便诉讼的检察院受理”的规定,互相移送了案件线索。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另一涉案人移送给泗洪检察院,成为“两河一湖”跨区域公益保护机制建立后的第一次协作。

                         

会签仪式后,两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对公益诉讼办案中责任确定、调查取证等诸多实际问题及对策进行研讨,形成共识。之后,两院领导对“两河一湖”进行了首次联合巡察。

            

         该机制五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6月3日与滁州市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县域生态环境的又一举措也是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建立跨省行政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标志着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的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又添“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