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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提前介入环境污染案件,切实贯彻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0-07-30  作者:王红雨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五河县环保局接群众举报查处一起焚烧电路板污染环境的案件。为了响应“皖北水乡大美五河”的建设规划,增强污染环境案件办理的综合效果,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渠道获取该案信息,遂依法介入该案。2020年7月28日下午3时,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卜胜军、王红雨两名同志与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同志一道驱车30公里赴五河县小溪镇贾庄村对污染环境的现场进行勘察,查明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及现场情况,了解违法嫌疑人焚烧电路板对周围环境、居民生活所造成的损害情况。

            

                           

            

通过初步调查,违法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选择五河县与明光市的交界地区的贾庄村作为焚烧电路板的地点。该地十分隐蔽,背靠农用水库,周边都是农田,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焚烧电路板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对周边的水源也造成了严重污染。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场查获尚未焚烧的电路板4.5吨,违法嫌疑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未来,五河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五河生态环境,使五河县“国家园林城市”的美誉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