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是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食品安全保护合力,为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