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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19-10-15  作者:王玉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0月12日上午,由五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宇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罪一案,在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宇、王某峰兄弟二人辍学后,随父涉猎工程项目领域,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在五河县城关及周边地区树立了自己的强势地位。其间,兄弟二人陆续拉拢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及前科劣迹人员,逐渐形成以二人为核心的恶势力。因王洼聚众斗殴一案,被告人王某宇顺利揽下投资开发项目的全部土石方及相关工程,攫取了巨大经济利润,为该组织的稳定壮大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

同年,王某宇成立蚌埠市畅达永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畅达永盛)并任法人代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揽土方工程,并以组织势力、非法影响为依托,迫使承建商以数倍于市场价格将土方工程承包给畅达永盛公司。后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王某宇逐渐对该区域的土方工程形成非法控制,大肆获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王某宇、王某峰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多达26人,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通过以商养黑,将所获经济利益部分用于豢养组织成员,为组织犯罪活动善后。

多年来,以被告人王某宇、王某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案件20多起。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与另一犯罪团伙之间相互打击报复、争强斗狠;为称霸一方,扩大组织影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为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多次有组织的实施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土方工程、抬高市场价格,干扰土方工程、混凝土市场经营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造成多名土方、混凝土行业从业人员准备退出该行业经营,对某开发项目区域内的土方工程、混凝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所指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意志以内的各罪、组织意志外的各罪及违法罪行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阐述和宣传。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护意见,依据证据、事实、法律规定予以批驳,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在紧张的四天庭审中,市院副检察长张野、检察院一部主任徐涛及柳家林检察长等领导对公诉人进行指导。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