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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莱西:李晓庆等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时间:2019-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源:检察日报

操纵农村选举 垄断公共资源 

山东莱西:李晓庆等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莱剑轩)经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晓庆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对被告人王翠莲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对该案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底,李晓庆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田格庄村村委会主任并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其陆续安排李思旭、李思良等分别担任村出纳、会计等,安排被告人姜世芹、高绪建等担任村民小组长,独霸村内事务。

2012年,为达到垄断该村西北潴河老河道内河砂资源、攫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李晓庆、王翠莲先后指使李思旭、李斌并纠集赵利、姜松青等社会闲杂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村委“挖平塘”的名义,在该村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行为,最终发展为以李晓庆、王翠莲为组织、领导者,以赵利、李志荣等为积极参加者,以李思旭、姜世芹等为一般参加者的有明确层级和职责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查,该组织利用李晓庆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依托其经营的青岛华玉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莱西市浩华瑞等五家综合经营部,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田格庄村非法采矿9万多立方米,价值300多万元;以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迫青岛某机械施工公司、中铁某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将承包的工程部分转包给该组织,涉案工程总价值近1800万元;以堵门、堵路等方式阻拦公司人员施工、机械进场,对陈某等个人及青岛某置业公司敲诈勒索,非法获利12万元。

近五年来,李晓庆、王翠莲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在田格庄村及周边企业、建筑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和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此案是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在当前农村和城市社区黑恶犯罪中具有典型性。办案检察官表示,此案有三个鲜明特点:首先,操纵农村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李晓庆为攫取非法利益,操纵村委会换届选举,先当选为村主任,之后,他在商业机构入党并转入村党支部,通过村主任身份使用各种手段控制党支部,继而获取村支部书记身份,牢牢控制该村各项权力。其次,垄断农村资源,强揽建筑工程。李晓庆把持村庄政权后,逐步垄断本村河砂资源,打着村集体的名义非法采砂,通过强迫交易等手段非法获利。同时,在该村周边工程建筑行业内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再次,利用家族势力,肆意横行乡里。李晓庆团伙利用家族势力把持村组织,拉拢村干部、无业前科人员数十人,在村内排除异己,在周边打击报复,逼迫群众下跪,给农村基层政权稳定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