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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检察长柳家林首次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2018-07-17  作者:孔杰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2日,五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家林依法列席了县法院2018年度第8次审判委员会,对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委会讨论情况进行监督。这是五河县院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以来,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

县法院2018年度第8次审判委员会,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登玉主持。检察长柳家林在听取主审法官案情汇报和审委会委员的发言后,结合案情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对主审法官的审查意见予以肯定,对审委会的讨论过程,认为程序合法,所作出的决定于法有据。

张登玉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这次检察长的列席,对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实现此项工作的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审判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柳家林表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高” 《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柳家林指出,法院、检察院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都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次以检察长身份列席审判委员会,不仅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表现,更是法检两家携手并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新起点。今后,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细则,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