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五河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县监察委移送的第二件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18-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7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由五河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涉嫌贪污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第二例由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年初,五河县监察委决定对王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后经县监察委与检察院沟通协调,为确保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连续性、完整性,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科骨干许萍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协助监察委调查人员收集和固定核心证据,并就证据种类、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移交工作等问题,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共同商讨,提出建议,确保该案顺利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核实王某的身份、涉案罪名与犯罪事实,认为王某有逮捕羁押必要,依法决定对王某予以逮捕,并依法告知王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五河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王某留置措施解除,实现了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

    该案作为五河县第二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保持高度重视,在审查逮捕过程中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认真研究审查方案,并结合办理五河县监察委移送首件职务犯罪案件的总结经验,确保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办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我院领导对检察机关如何适应监察体制改革下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学习理论知识,并在实际办理案件过程中摸索和积累办案经验。近日我院也将举行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办理职务犯罪经验交流会,促进广大干警学习与交流,提升业务能力,为国家反腐败工作积极履行法律职责。